恒生商务卡

商 业 理 财 > 卡 类 服 务 > 最 新 推 广 优 惠
恒 生 商 务 卡 为 中 小 企 提 供 崭 新 营 商 概 念 , 公 司 的 采 购 及 营 运 开 支 可 集 中 一 卡 处 理 。 配 合 长 达 56 天 免 息 还 款 期 、恒 生 信 用 卡 Cash Dollars 奖 赏 及 一 系 列 商 务 折 扣 优 惠 , 为 公 司 减 省 成 本 之 余 , 亦 令 资 金 周 转 更 灵 活 充 裕 。

优越权益
专 享 24 小 时 私 人 助 理 服 务 , 包 括 食 肆 推 介 及 订 座 , 机 票 及 酒 店 房 间 预 订 服 务 等 。  
于 全 港 超 过 4,100 间 商 铺 享 有 全 年 优 惠,包 括 商 务 折 扣 低 至 38 折  
免 费 旅 游 保 险 保 障 额 高 达 HKD2,000,000(1)  




(1)
持 卡 人 只 需 于 香 港 出 发 前 凭 恒 生 商 务 卡 签 账 缴 付 旅 行 团 、 单 程 或 来 回 交 通 费 用 , 可 享 长 达 60 天 免 费 旅 游 保 险 , 保 障 额 高 达 HKD2,000,000 。 有 关 保 障 范 围 、 不 保 事 项 、 限 额 及 赔 偿 , 概 以 个 别 保 险 计 划 之 详 细 条 款 及 细 则 为 准 , 详 情 请 致 电 24 小 时 恒 生 信 用 卡 推 广 热 线 2998 6868 。
(2)
豁 免 首 3 年 年 费 优 惠 , 只 适 用 于 经 网 上 成 功 申 请 恒 生 商 务 卡 之 客 户 。
(3)
客 户 可 同 时 申 请 多 张 恒 生 商 务 卡 予 不 同 被 授 权 持 卡 人 , 每 名 被 授 权 持 卡 人 只 需 于 「 取 卡 通 知 书 」 发 出 日 期 起 60 日 内 凭 卡 签 账 或 透 支 现 金 一 次 , 即 可 获 赠 $50 恒 生 信 用 卡 Cash Dollars (“Cash Dollars”)。 客 户 在 此 优 惠 下 最 高 可 获 赠 合 共 $300 Cash Dollars 。 另 客 户 于 商 务 卡 开 户 后 首 3 个 月 内 , 申 请 以 恒 生 商 务 卡 作 自 动 转 账 缴 付 商 务 费 用 ( 如 : 电 讯 服 务 费 、 保 险 费 等 ) , 每 项 成 功 申 请 可 获 赠 $30 Cash Dollars , 客 户 在 此 优 惠 下 最 高 可 获 赠 $150 Cash Dollars 。 有 关 获 赠 Cash Dollars 之 详 情 、 条 款 及 细 则 , 请 参 阅 随 新 卡 附 奉 之 宣 传 单 张 。
(4)
价 格 乃 供 应 商 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提 供 之 市 场 零 售 价 。 换 领 信 将 于 「 取 卡 通 知 书 」 发 出 后 14 个 工 作 日 内 寄 予 被 授 权 持 卡 人 。 恒 生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( 「 恒 生 」 ) 将 由 其 全 权 决 定 之 日 期 按 BenQ 22 寸 全 高 清 iDTV ( 型 号 : MG2241 ) 之 换 购 价 ( 即 HKD1,692 )( 「 换 购 价 」 ) 分 12 期 之 期 数 ( 每 期 供 款 为 HKD141 ) 于 客 户 获 批 核 之 恒 生 商 务 卡 户 口 ( 「 商 务 卡 户 口 」 ) 连 续 按 月 支 取 。 恒 生 将 于 商 务 卡 户 口 之 信 用 额 内 扣 减 一 项 相 等 于 换 购 价 之 数 额 , 直 至 最 后 一 期 供 款 支 取 为 止 。 恒 生 在 每 月 成 功 于 商 务 卡 户 口 支 取 每 期 供 款 后 , 将 会 按 比 例 减 少 所 扣 减 商 务 卡 户 口 之 信 用 额 。 有 关 优 惠 之 详 情 、 条 款 及 细 则, 请 参 阅 换 领 信 。
(5)
只 适 用 于 网 上 申 请 恒 生 商 务 卡 之 公 司 客 户 , 客 户 必 须 交 齐 所 需 文 件 , 方 可 获 赠 HKD50 超 市 现 金 券 , 有 关 之 现 金 券 将 于 恒 生 收 取 申 请 表 及 所 需 文 件 后 6-8 个 星 期 内 寄 予 客 户 。 有 关 超 市 现 金 券 之 使 用 条 款 及 细 则 , 请 参 阅 超 市 现 金 券 之 背 页 。
注∶
以 上 优 惠 所 涉 及 之 产 品 、 服 务 及 资 讯 均 由 参 与 商 户 直 接 售 卖 及 提 供 给 客 户 , 因 此 , 所 有 有 关 责 任 及 义 务 亦 由 参 与 商 户 全 权 负 责 。 恒 生 保 留 权 利 随 时 暂 停 、 更 改 或 终 止 上 述 优 惠 及 更 改 其 条 款 及 细 则 , 毋 须 另 行 通 知 。 如 有 任 何 争 议 , 恒 生 保 留 最 终 决 定 权 。 以 上 内 容 的 中 英 文 文 本 如 有 歧 异 , 概 以 英 文 本 为 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