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 零 零 零 年 二 月 二 十 八 日

一 九 九 九 年 业 绩 公 布 记 者 会

恒 生 银 行 副 董 事 长 兼 行 政 总 裁 郑 海 泉 先 生 讲 词 各 位 新 闻 界 朋 友 , 午 安 :

欢 迎 各 位 出 席 恒 生 银 行 一 九 九 九 年 业 绩 发 布 会 。

虽 然 香 港 经 济 于 一 九 九 九 年 已 逐 渐 步 出 谷 底 , 但 银 行 业 之 经 营 环 境 仍 然 艰 难 。 恒 生 令 人 鼓 舞 之 业 绩 , 足 以 反 映 本 行 雄 厚 财 务 实 力 及 高 营 运 效 益 。

本 行 于 年 内 推 行 「 增 值 管 理 」 策 略 , 专 注 于 高 边 际 利 润 之 增 值 业 务 , 以 提 高 股 东 之 回 报 。

扣 除 准 备 金 前 之 营 业 溢 利 为 港 币 一 百 一 十 亿 六 千 五 百 万 元 , 较 一 九 九 八 年 增 加 百 分 之 四 点 一 , 此 乃 由 于 年 内 营 业 收 入 增 加 而 营 业 支 出 减 少 。

为 符 合 会 计 实 务 准 则 第 二 十 四 号 之 要 求 , 本 行 采 用 较 审 慎 之 处 理 方 式 , 将 长 期 股 票 投 资 之 增 值 , 列 示 于 投 资 重 估 储 备 账 内 。 于 年 底 时 投 资 重 估 储 备 账 之 结 余 为 港 币 四 十 亿 元 , 其 中 包 括 一 九 九 九 年 之 增 值 港 币 十 五 亿 元 。 若 本 行 选 择 将 该 等 增 值 列 示 于 损 益 结 算 表 内 , 扣 除 准 备 金 前 之 营 业 溢 利 则 上 升 百 分 之 二 十 一 点 九 。

于 计 及 呆 坏 账 拨 备 大 幅 减 少 后 , 扣 除 准 备 金 后 之 营 业 溢 利 上 升 百 分 之 十 八 点 三 , 达 港 币 九 十 六 亿 四 千 六 百 万 元 。

除 税 前 营 业 溢 利 上 升 百 分 之 二 十 二 点 七 , 达 港 币 九 十 七 亿 八 千 四 百 万 元 , 原 因 为 年 内 出 售 长 期 投 资 溢 利 增 加 , 及 重 估 物 业 减 值 下 降 。

股 东 应 得 溢 利 为 港 币 八 十 三 亿 零 七 百 万 元 , 增 加 百 分 之 二 十 二 点 四 。 每 股 盈 利 为 港 币 四 元 三 角 五 仙 , 上 升 百 分 之 二 十 二 点 五 。

董 事 会 宣 布 派 发 是 年 度 第 二 次 中 期 股 息 每 股 港 币 二 元 五 角 , 以 代 替 末 期 股 息 , 较 以 前 提 早 一 个 月 发 放 。 派 发 第 二 次 中 期 股 息 乃 考 虑 及 股 东 利 益 而 决 定 。

连 同 已 派 发 之 第 一 次 中 期 股 息 每 股 港 币 一 元 六 角 及 特 别 中 期 股 息 每 股 港 币 四 元 一 角 , 一 九 九 九 年 之 每 股 派 息 合 共 为 港 币 八 元 二 角 , 而 一 九 九 八 年 则 为 港 币 三 元 四 角 二 仙 。 若 不 包 括 从 保 留 溢 利 中 派 发 之 特 别 中 期 股 息 , 是 年 度 派 发 之 全 年 股 息 , 占 一 九 九 九 年 度 股 东 应 得 溢 利 百 分 之 九 十 四 。

总 资 产 于 年 底 时 上 升 百 分 之 四 点 六 , 达 港 币 四 千 四 百 二 十 一 亿 元 。 平 均 总 资 产 回 报 率 为 百 分 之 一 点 九 , 而 一 九 九 八 年 则 为 百 分 之 一 点 七 。

股 东 资 金 下 降 百 分 之 十 三 , 为 港 币 三 百 九 十 六 亿 元 。 保 留 溢 利 因 去 年 十 一 月 派 发 特 别 中 期 股 息 合 共 港 币 七 十 八 亿 元 后 , 减 少 百 分 之 二 十 九 点 一 , 为 港 币 一 百 七 十 七 亿 元 。 派 发 该 项 特 别 中 期 股 息 , 反 映 本 行 在 「 增 值 管 理 」 策 略 下 , 已 积 极 检 讨 现 时 及 计 划 发 展 业 务 的 所 需 资 金 , 并 考 虑 及 股 东 利 益 。 由 于 股 东 应 得 溢 利 增 加 , 以 及 股 东 资 金 减 少 , 平 均 股 东 资 金 回 报 率 由 百 分 之 十 三 点 五 上 升 至 百 分 之 十 七 点 六 。

总 营 业 收 入 于 年 内 上 升 百 分 之 二 点 一 , 达 港 币 一 百 四 十 八 亿 元 。 净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百 分 之 二 点 七 , 达 港 币 一 百 一 十 七 亿 元 。 赚 取 利 息 之 平 均 资 产 上 升 百 分 之 五 点 八 , 足 以 抵 销 因 利 息 收 益 率 下 降 九 个 基 点 至 百 分 之 二 点 八 七 之 影 响 。 若 扣 除 来 自 无 利 息 成 本 资 金 之 收 益 , 净 利 息 收 入 则 上 升 百 分 之 十 二 点 一 。

尽 管 平 均 客 户 贷 款 对 存 款 比 率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八 点 七 下 降 至 百 分 之 五 十 四 点 三 , 以 及 住 宅 按 揭 市 场 竞 争 激 烈 , 净 息 差 仍 增 加 十 四 个 基 点 至 百 分 之 二 点 三 六 , 原 因 为 定 期 存 款 息 差 上 升 、 较 低 成 本 之 储 蓄 存 款 增 加 , 以 及 最 优 惠 利 率 与 同 业 拆 息 之 息 差 扩 阔 。 但 来 自 无 利 息 成 本 资 金 之 收 益 率 , 则 下 降 二 十 三 个 基 点 至 百 分 之 零 点 五 一 。

其 他 营 业 收 入 为 港 币 三 十 一 亿 元 , 与 一 九 九 八 年 之 水 平 相 若 。

本 行 继 续 审 慎 控 制 成 本 , 并 取 得 良 好 效 益 。 营 业 支 出 减 少 百 分 之 三 点 二 , 主 要 为 人 事 费 用 减 少 百 分 之 六 点 四 。 员 工 人 数 于 年 内 透 过 自 然 流 失 减 少 三 百 一 十 人 至 七 千 四 百 八 十 五 人 , 自 一 九 九 七 年 员 工 人 数 之 高 峰 期 至 今 , 已 共 有 六 百 七 十 六 人 自 然 流 失 。 本 行 于 员 工 人 数 减 少 之 同 时 , 亦 致 力 提 高 生 产 力 , 因 此 并 不 影 响 本 行 之 发 展 或 营 运 效 率 。 去 年 每 一 名 员 工 提 供 之 扣 除 准 备 金 前 营 业 溢 利 上 升 百 分 之 八 点 四 , 达 港 币 一 百 五 十 万 元 , 为 历 年 来 之 最 高 纪 录 。

成 本 对 收 入 比 率 为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点 三 , 乃 本 行 自 公 布 一 九 八 九 年 全 年 成 本 对 收 入 比 率 以 来 之 最 低 纪 录 , 而 该 比 率 于 一 九 九 八 年 则 为 百 分 之 二 十 六 点 七 。 虽 然 本 行 继 续 投 资 于 新 业 务 , 但 并 未 令 成 本 控 制 受 到 影 响 。 该 比 率 亦 为 同 业 中 之 最 低 纪 录 之 一 , 足 见 本 行 之 高 营 运 效 益 。

呆 坏 账 净 提 拨 大 幅 下 降 百 分 之 四 十 二 点 七 , 为 港 币 十 四 亿 一 千 九 百 万 元 , 主 要 由 于 特 殊 准 备 减 少 港 币 十 亿 八 千 二 百 万 元 。 贸 易 融 资 、 企 业 贷 款 及 租 购 放 款 之 特 殊 准 备 减 少 , 但 与 内 地 企 业 有 关 之 贷 款 及 住 宅 按 揭 之 拨 备 则 有 所 增 加 。 年 内 一 般 准 备 拨 回 为 港 币 八 百 万 元 , 一 九 九 八 年 则 为 港 币 三 千 三 百 万 元 。

总 准 备 对 客 户 贷 款 比 率 祗 温 和 增 加 零 点 二 二 个 百 分 点 , 达 百 分 之 二 点 四 五 , 反 映 呆 坏 账 之 增 长 放 缓 。 总 准 备 对 客 户 贷 款 比 率 上 升 , 原 因 为 特 殊 准 备 增 加 。 于 年 底 时 , 特 殊 准 备 占 客 户 贷 款 之 百 分 之 一 点 七 四 , 而 一 般 准 备 则 维 持 于 百 分 之 零 点 七 一 水 平 , 其 中 已 包 括 一 九 九 七 年 作 出 提 拨 而 至 今 仍 未 动 用 之 港 币 二 亿 五 千 万 元 。

呆 坏 账 ( 已 扣 除 悬 欠 利 息 ) 增 加 港 币 八 亿 一 千 七 百 万 元 , 至 年 底 时 为 港 币 八 十 六 亿 五 千 八 百 万 元 。 该 数 字 包 括 被 列 为 呆 坏 账 之 逾 期 三 个 月 或 以 下 客 户 贷 款 , 或 未 逾 期 之 客 户 贷 款 , 总 共 为 港 币 二 十 二 亿 元 , 反 映 本 行 对 问 题 贷 款 能 及 早 判 断 , 并 采 取 审 慎 之 拨 备 政 策 。

呆 坏 账 ( 已 扣 除 悬 欠 利 息 ) 对 总 客 户 贷 款 比 率 上 升 零 点 四 个 百 分 点 至 百 分 之 四 点 三 。 根 据 本 行 之 审 慎 拨 备 政 策 , 呆 坏 账 之 特 殊 准 备 连 同 有 关 抵 押 品 之 价 值 , 与 有 关 贷 款 大 约 相 同 。

资 产 负 债 表 方 面 , 往 来 、 储 蓄 及 其 他 存 款 上 升 百 分 之 六 点 六 , 达 港 币 三 千 七 百 五 十 七 亿 元 。 至 于 已 发 行 之 存 款 证 则 增 加 港 币 九 亿 五 千 八 百 万 元 , 达 港 币 一 百 一 十 七 亿 元 。

尽 管 客 户 贷 款 于 第 四 季 有 所 回 升 , 而 升 幅 亦 令 人 鼓 舞 , 但 已 扣 除 悬 欠 利 息 及 准 备 金 之 客 户 贷 款 全 年 仍 轻 微 下 降 百 分 之 零 点 五 , 为 港 币 一 千 九 百 七 十 三 亿 元 。 工 业 、 商 业 及 金 融 界 之 贷 款 下 降 百 分 之 一 点 一 , 而 贸 易 融 资 下 跌 百 分 之 十 六 点 四 , 至 于 个 人 贷 款 则 增 加 百 分 之 二 点 七 。 在 竞 争 激 烈 之 情 况 下 , 住 宅 物 业 按 揭 贷 款 , 包 括 政 府 居 者 有 其 屋 计 划 之 贷 款 , 仍 上 升 百 分 之 二 点 六 。 与 内 地 企 业 有 关 之 贷 款 上 升 百 分 之 三 点 八 , 占 总 客 户 贷 款 百 分 之 五 点 一 。

本 行 继 续 维 持 雄 厚 之 流 动 资 金 。 一 九 九 九 年 之 平 均 流 动 资 金 比 率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之 百 分 之 三 十 九 点 二 , 上 升 至 百 分 之 四 十 二 点 四 。 经 派 发 特 别 中 期 股 息 后 , 去 年 底 之 总 资 本 比 率 为 百 分 之 十 七 点 三 , 而 一 九 九 八 年 底 则 为 百 分 之 二 十 一 点 三 。 第 一 级 资 本 比 率 为 百 分 之 十 三 点 三 , 而 一 九 九 八 年 则 为 百 分 之 十 七 点 五 。 本 行 仍 具 备 充 足 资 本 投 资 于 高 增 值 之 业 务 , 以 提 升 股 东 回 报 。

在 竞 争 激 烈 、 边 际 利 润 下 降 , 以 及 贷 款 需 求 疲 弱 之 情 况 下 , 恒 生 仍 录 得 令 人 鼓 舞 之 业 绩 。 为 增 加 非 利 息 收 入 , 本 行 重 点 发 展 个 人 财 富 管 理 及 商 业 银 行 业 务 , 并 加 强 促 销 , 务 求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站 式 之 理 财 服 务 。

在 本 行 各 项 业 务 中 , 个 人 银 行 业 务 为 溢 利 之 主 要 来 源 , 占 本 行 扣 除 准 备 金 后 之 营 业 溢 利 百 分 之 五 十 二 点 九 。 而 向 主 要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之 工 商 及 金 融 机 构 业 务 , 则 占 本 行 溢 利 百 分 之 六 。 至 于 向 其 他 企 业 客 户 包 括 中 小 型 企 业 , 提 供 财 务 服 务 之 商 业 银 行 业 务 , 营 业 溢 利 则 受 呆 坏 账 特 殊 准 备 影 响 , 只 占 本 行 溢 利 百 分 之 一 点 四 。 财 资 业 务 方 面 , 营 业 溢 利 则 占 总 溢 利 百 分 之 十 五 点 九 。 其 他 溢 利 来 源 , 主 要 来 自 管 理 股 东 资 金 、 投 资 物 业 及 长 期 股 票 投 资 , 共 占 本 行 溢 利 百 分 之 二 十 三 点 八 。

在 个 人 财 富 管 理 方 面 , 由 恒 生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之 各 项 单 位 信 托 基 金 , 总 额 上 升 百 分 之 一 百 四 十 , 达 港 币 三 十 三 亿 六 千 万 元 。 至 于 个 人 保 险 业 务 亦 录 得 显 著 增 长 , 新 叙 做 之 人 寿 及 一 般 个 人 保 险 保 费 分 别 上 升 百 分 之 二 百 九 十 五 及 百 分 之 七 十 七 。

本 行 继 续 拓 展 客 户 市 场 分 层 策 略 , 以 加 强 向 不 同 规 模 的 企 业 及 商 业 客 户 , 提 供 周 全 之 服 务 。 年 内 , 本 行 积 极 参 与 向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银 团 贷 款 , 并 锐 意 争 取 中 小 型 企 业 客 户 , 以 扩 展 商 业 银 行 业 务 。 财 资 业 务 方 面 , 本 行 继 续 致 力 提 供 更 多 元 化 产 品 , 并 积 极 参 与 资 本 市 场 业 务 。

在 电 脑 网 络 年 代 , 本 行 积 极 部 署 成 为 电 子 商 贸 及 理 财 服 务 的 主 要 参 与 者 , 务 求 在 金 融 服 务 发 展 上 占 领 导 地 位 。 本 行 之 网 上 服 务 策 略 , 乃 利 用 创 新 科 技 向 客 户 提 供 高 成 本 效 益 之 增 值 服 务 , 从 而 建 立 及 加 强 客 户 关 系 , 并 有 助 本 行 之 分 行 更 能 专 注 于 特 定 产 品 之 销 售 , 以 争 取 客 户 分 惠 。 现 时 本 行 百 分 之 八 十 以 上 之 交 易 , 乃 透 过 柜 台 以 外 之 自 动 化 渠 道 进 行 。

去 年 , 本 行 推 出 数 项 电 子 银 行 服 务 , 其 中 流 动 电 话 理 财 服 务 , 广 受 客 户 欢 迎 。 透 过 该 项 服 务 进 行 之 交 易 , 于 五 个 月 内 增 加 超 逾 六 倍 , 而 在 一 月 份 之 交 易 中 , 有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为 证 券 买 卖 。 本 行 并 推 出 香 港 首 张 专 供 网 上 购 物 使 用 之 恒 生 e-shopping 万 事 达 咭 , 及 与 HP 惠 普 携 手 合 作 , 推 出 网 上 付 款 服 务 (Secure NetPayment Solution) , 方 便 信 用 咭 商 户 在 网 上 进 行 商 业 交 易 。

于 二 零 零 零 年 , 本 行 将 以 服 务 卓 越 、 信 誉 超 着 , 以 及 与 银 行 合 作 发 挥 协 同 作 用 为 基 础 , 大 力 拓 展 电 子 商 贸 服 务 。 及 恒 生 已 就 此 作 出 庞 大 投 资 , 并 与 国 际 商 业 机 器 (IBM) 合 作 发 展 一 项 名 为 「 互 动 理 财 服 务 」 (IFS) 之 系 统 。 本 行 将 利 用 该 系 统 , 作 为 发 展 电 子 商 贸 之 科 技 平 台 。

「 互 动 理 财 服 务 」 乃 一 灵 活 而 用 途 广 泛 之 系 统 。 透 过 该 系 统 , 本 行 可 运 用 崭 新 科 技 , 将 服 务 应 用 于 互 联 网 络 、 「 无 线 应 用 协 定 」 电 话 (WAP Phones) 、 个 人 数 码 助 理 (PDAs) 以 至 自 动 化 电 话 银 行 服 务 。 客 户 并 可 透 过 集 团 之 全 球 网 络 , 享 用 国 际 性 银 行 服 务 。

本 行 自 一 九 九 六 年 开 始 设 立 网 页 , 向 客 户 提 供 有 关 本 行 及 各 项 产 品 之 详 尽 资 料 。 在 今 年 稍 后 时 间 , 本 行 将 于 网 页 hangseng.com 为 零 售 及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既 多 元 化 , 又 安 全 可 靠 之 网 上 银 行 服 务 。 本 行 将 致 力 推 广 hangseng.com , 使 成 为 一 具 价 值 之 网 页 。

此 外 , 本 行 亦 与 数 间 具 领 导 地 位 的 香 港 企 业 合 作 , 以 加 强 本 行 在 电 子 商 贸 市 场 之 发 展 。 本 行 与 长 江 实 业 、 和 记 黄 埔 及 银 行 合 资 共 港 币 三 十 亿 元 , 携 手 组 成 合 营 公 司 , 以 发 展 互 联 网 上 之 电 子 商 贸 服 务 。

预 期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香 港 之 经 济 复 苏 步 伐 将 会 加 快 , 贷 款 需 求 可 望 改 善 , 而 资 产 质 素 将 会 趋 于 稳 定 。 不 过 , 受 到 竞 争 持 续 激 烈 所 影 响 , 经 营 环 境 仍 然 困 难 。

本 行 规 模 庞 大 , 实 力 雄 厚 , 并 已 作 好 准 备 , 把 握 经 济 复 苏 所 带 来 之 商 机 。 本 行 会 专 注 开 拓 高 回 报 之 业 务 , 如 个 人 财 富 管 理 业 务 , 包 括 投 资 及 保 险 , 以 及 强 制 性 公 积 金 服 务 。

香 港 之 利 率 规 则 将 于 今 年 七 月 分 两 阶 段 全 面 撤 销 , 为 使 本 行 之 存 款 市 场 占 有 率 得 以 维 持 , 本 行 将 会 向 存 户 提 供 更 具 竞 争 力 之 产 品 及 服 务 。

为 配 合 中 国 加 入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后 所 带 来 之 业 务 机 会 , 本 行 计 划 于 内 地 具 发 展 潜 力 之 地 方 扩 展 业 务 。 深 圳 代 表 处 于 去 年 升 格 为 分 行 。 我 们 亦 已 申 请 于 福 州 设 立 第 四 间 内 地 分 行 。

本 行 之 表 现 继 续 获 得 广 泛 认 同 , 包 括 获 《 亚 洲 货 币 》 杂 志 推 选 为 亚 洲 最 佳 银 行 ; 而 在 亚 洲 首 二 百 间 具 领 导 地 位 企 业 之 调 查 中 , 本 行 之 财 务 实 力 亦 连 续 第 三 年 位 居 全 港 之 冠 。 此 外 , 本 行 亦 夺 得 一 九 九 九 年 香 港 服 务 业 奖 之 生 产 力 大 奖 。

该 等 奖 项 反 映 本 行 之 雄 厚 财 务 实 力 、 高 营 运 效 益 , 以 及 致 力 提 供 增 值 服 务 。 本 行 将 会 善 用 此 等 良 好 根 基 , 继 续 稳 健 发 展 。

多 谢 各 位 。